10月13日,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区分局南头派出所,市民黄女士从民警手中领回了5800元现金。这些钱,本是她在6天前存入公司账户的,然而,由于疏忽大意,她在ATM机上操作时忘记按下“确认”键便离开。“好在遇上了好心人。”
10月7日晚上8点15分左右,黄女士来到南山南新路某银行ATM机前,她要将一笔5800元现金存入公司账户中。选择无卡存款,输入账号,把现金放至点钞仓……一系列操作后,黄女士便离开了。
大约十分钟后,市民王女士和男友到此取款。“走进来,一下就看着一叠现金放在那里。”此时,周围没有一个人,ATM机点钞仓大开着,上面放着一叠100元现金,而ATM机屏幕上,显示着“请取走现金”的字样。
“是不是有人取了钱忘把钱拿走了?”黄女士立马拨打了银行的客服,而此时,已是下班时间,没有人工接听电话,她随即报了警。直到等到南头派出所民警赶到,说明清楚情况并将现金交至民警后,王女士才和男友离开。
民警连续多日寻找失主,“监控中只看到一个女子过来存钱,但在银行并没有查到交易记录。”事情在10月13日上午有了转机。黄女士报警称,自己在7日晚在ATM机上存入的5800元迟迟没到账。
原来,7日晚存钱时,黄女士因为手里事情太多,慌乱中忘记按下“确认”键便离开了。之后,她一直没有发现自己的失误,直到12日晚,公司财务打来电话称,没有收到这5800元。经过与监控比对,民警核实了黄女士的身份,并将5800元物归原主。
“真的特别感谢你。”黄女士特地从民警处要到了拾金不昧的深圳搬家公司胡先生其实本有要事在身,“他没有不管不顾直接走了,而是等着民警来,把钱交给他们,没有想到这种真人真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真的很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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